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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6章 天才毒师刘招华—完


人类已知最强药效的毒品,它的威力堪比化学武器,就是——卡芬太尼!

专家眼神凝重,爆出一组数据:

“卡芬太尼,药效是吗啡10000倍!”

“是海洛因5000倍!”

“是普通芬太尼100至1000倍!”

随便一毫克,就能让人致命!

很多人不知道,2002年莫斯科大剧院人质事件。

当年车臣黑寡妇劫持了八百人质,俄军强攻救人。

很多人疑惑:为什么匪徒全被消灭了,可一百多名人质也无辜死亡?

事后军方解密,真相骇人!

军事专家揭秘:

“俄军当年使用的攻坚毒气,正是卡芬太尼+瑞芬太尼混合气溶胶毒气!”

这就是真正的化学武器级毒品!

记者追问业内专家:

“刘招华,有没有能力合成卡芬太尼?”

专家直言不讳:

“完全有能力!”

“卡芬太尼1974年就已经公开,所有文献、配比和公式都是公开的。”

“以刘招华的自学能力、化工功底,还有改良工艺的天赋,合成这种东西,基本上没有难度。”

换句话讲:

当年留在总统大酒店箱子里的样本,

很可能不是普通冰毒。

第三件内幕:禁止公开庭审!当庭无罪辩护,把法庭上成化学课!

同为超级毒枭,对比起来差别巨大。

陈炳希案件:全程公开庭审,随便旁听、随便采访!

唯独刘招华的案子——全程不公开审理!禁止家属入场、禁止媒体旁听!

原因只有一个:

他的制毒工艺、化学改良技术、新型毒品合成技术,级别太高,属于高危涉密技术!一旦公开,后患无穷!

事后,他的辩护律师陈代龙,首次公开庭审内幕!

记者问律师:

“当初为何是您为刘招华辩护?他自己没有请律师吗?”

陈代龙苦笑摇头,道出细节:

“最开始,法院给他指派法律援助律师,被他直接拒绝了。”

记者疑惑:

“为什么拒绝?”

“两个原因。”

“第一,他非常自负,坚信自己给自己辩护,能够当庭翻案。”

“第二,他当时负债累累、身无分文,根本没钱聘请律师。”

后来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普法劝说,他才勉强接受指派律师。

可真正让律师崩溃的,来了!

开庭前沟通辩护策略,刘招华斩钉截铁开口:

“我只有一个要求——无罪辩护。”

陈代龙当场傻眼了。

为了听懂刘招华的逻辑,为了做好辩护,律师也快被逼疯了,他疯狂的恶补高端有机化学、精细化工、药物分子式结构!

还翻阅了无数学术论文、化工教材、司法卷宗,硬生生把自己练成了半个化工专家!

当时此案震动了整个政法系统。

当地政法委专门开会研讨,甚至私下劝导律师:

“不要配合他的无罪辩护,不要顺着他的逻辑走!”

可律师最终还是尊重当事人意愿,全力为他辩护。

开庭!

检察官宣读完毕起诉书。

审判长沉声询问:

“被告人刘招华,你有无异议?”

刘招华从容起身,面带微笑,声音清晰洪亮:

“我有重大异议!”

“本案证据不实,这是公安机关制造的假案!”

一句话,全场死一般的寂静。

紧接着,他逐条推翻所有的定罪证据,当庭自辩!

“我的所有制毒口供,都是被诱导的。”

随后,他又抛出了最致命的法律漏洞!

“我合成的物质,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、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。”

“此物属于化工中间体、灭鼠剂原材料!我原本准备运往内蒙古,用来大规模灭鼠!”

“其分子结构、药理属性、立体结构,和当年刑法定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,并非同一种物质!”

当年的司法体系和毒品目录中——把这类衍生物,确实没有明文定为毒品!

这也是他敢狂喊无罪的最大底气!

谈及同伙陈炳希,刘招华一脸无辜:

“我本人非常痛恨毒品!”

“和陈炳希合作,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!”

“我从头到尾,都以为自己做的是香料化工、香精贸易生意!”

“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贩毒!早知如此,绝不可能合作!”

法庭上的所有人都听懵了!

而更滑稽的一幕来了——

轮到陈炳希庭审时,说辞竟然一模一样!

陈炳希当庭大喊:

“我也被骗了!”

“我只知道刘招华是做高端香料的大老板!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制毒!”

“把他带上来!我要和他当面对质!”

两大世纪毒王,当庭互相甩锅,堪称司法史上的名场面!

整场庭审,都顺着刘招华的节奏了。

只要聊到分子式、化学结构、衍生物差异、药理区别、合成工艺……

刘招华便滔滔不绝,条理清晰,而且面带从容微笑。

庄严肃穆的刑事法庭,

硬生生被他变成了一对一高端化学公开课!

全场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员、书记员,全都听得一脸茫然。

庭审最后,辩护律师陈代龙于心不忍,当庭求情:

“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!”

“药品与毒品,本就一线之隔!”

“合理应用是良药,滥用流通才是毒品!”

“刘招华在苯丙胺化工领域,是百年难遇的一个天才。”

“恳请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让他投身到医药科研和禁毒研究中,将他的天赋,用来回馈社会吧!”

可惜!天才从来都不是赦免的依据。

2007年6月22日,一审宣判!

“被告人刘招华,犯贩卖、制造毒品罪,判处死刑!”

刘招华当庭不服,立刻提起上诉!

2008年6月25日,二审终审裁定:
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!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核准!

2009年9月15日,世纪毒王刘招华,依法执行死刑!

尾声

刘招华的一生,疯狂、传奇和偏执。

但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:

是刘招华一个人,改变了整个中国禁毒司法体系!

正因为他钻了法律漏洞,利用化学衍生物来规避罪名,制造新型毒品,国家从此重新制定了毒品认定标准!

补齐了所有新型合成毒品的法律空白!

细化了所有苯丙胺类衍生物定罪条款!

封堵了所有化工变体毒品的司法漏洞!

自他之后,再无任何毒枭,能靠改分子结构、改药物变体,来逃脱法律制裁!

一代天才毒师,身死落幕,却彻底改写了中国禁毒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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