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白马庄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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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鸟宿池边树,僧敲日下门。
密林,古木撑天。小路,直上直下。灵心寺,就藏在这片青色的山岗上。
一座朴实无华的寺庙,香火不盛,也不稀,古老但并不破旧。
虔诚的僧侣敲响第一百零八下深秋的暮钟,惊鸟已归于平静,慢慢飞回它们栖息的枝头。寺庙后院,香积厨炊烟缥缈,混合着饭菜的香味,坐禅的大师喉咙间口水滚动,僧侣们紧闭双目,静气养神。
梧桐树下,一位体态曼妙,身材高挑的女子,在静静地欣赏着日落的美景。
除去那身锦衣宽袍,换上白色轻纱长袖衫,榴色拽地长裙后,江弄筝那女性柔美而又性感的一面,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她遥望对峰,斜阳之上,金黄色的密林中隐约露出一角红墙白瓦,随着光线的转变,忽而显现,忽而又隐没不见。无论视线所及之处是什么样的景象,她总能看到白马山庄清晰的样貌。
江弄筝就是这样,无论身在何处,她的心永远都在白马山庄。她这一生从来都没有真正离开过白马山庄,她这一生也将永远都属于白马山庄,那里对她来说,或许就是她的仙境,也或许是她的囚笼。但对她来说,无论是什么都毫无所谓,因为她的心早已融进那个地方了,她已不能,亦无需再离开那个地方!
一个女人,对一个地方如此死心塌地,是为了什么?
现在正是用晚膳的时候,可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,只是痴痴地站在那,远远地望着若隐若现的白马山庄。陆云展也不敢去打扰,只好将僧侣送来的饭菜搁在一旁的石桌上,装在紫檀木盒内恒温,便又退回原地守卫。陆常安则在斋堂和众僧们一起用食,他们轮流换守,片刻不离江弄筝身边。
佛门之地本是不便女客久留,但这灵心寺的住持,在出家之前原就是白马山庄的人,多年来寺庙的香火并不旺盛,一众的接济也都是由白马山庄供给。所以,这里其实也是属于白马山庄的地方。
昔日的白马山庄究竟是何等的风光无限?今日又为何落得如此萧瑟落魄?
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。”
江弄筝遥望远山,自言自语,似唱似吟,又念起那段熟悉的词:“八百里分麾下炙,五十弦翻塞外声,沙场秋点兵。马作的卢飞快,弓如霹雳弦惊。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,可怜白发生……”
她的声音销魂,眼神忧郁,落日余晖下仿佛一股清风在山间婉转,飘散。
人有起落,潮有涨退,繁华也总有落尽之时。
世间万物,形色各异,却只有人类才会感慨,才懂得怎样感慨。
2.
一个女人,对一个地方如此死心塌地,究竟是为了什么?
这个问题,对于多情浪漫的赵夕峰来说,似乎也不大能想明白。那里是否藏有巨大的财富?永葆年轻、长生的秘诀,还是绝世的武学秘籍?
“都不是。”
冷于冰却回答的很肯定,很果断。
“你知道是为了什么?”赵夕峰问。
“为了爱。”
“为了爱?”
赵夕峰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。
“一个女人,对一个地方死心塌地,只因为那个地方,有个令她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。”冷于冰从鼻腔中发出一声缓慢的叹息:“这是一个女人的可悲之处,同样也是一个女人最幸福之处。”
赵夕峰惊讶到怔住!
他怎么也没想到,这种话,竟然会从冷于冰的口中说出来。一个残酷无情,杀人如麻,专把女人当成发泄工具的人,居然能说出这种话来。
惊讶之余,赵夕峰更好奇:“她爱着的那个男人是谁?”
冷于冰道:“你有没有听说过石舞阳这个名字?”
赵夕峰当然听过这个名字。江湖上黑白两道,有耳朵的人,就没有不知道石舞阳这个名字的。
就跟白马山庄一样神秘,听过这石舞阳这名字的人很多,见过他本人的却已非常少了。
因为,这一切都发生在数十年之前。
石舞阳,武功造诣深不可测,一生未逢对手,当时天下的神话人物,大英雄。
江弄筝,才艺双全,天姿国色,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第一美女。
宝马配英雄,英雄爱江山,更爱美人!
这两个人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是人间的绝配。
白马山庄最辉煌的时候,就是在石舞阳的带领之下。那时的白马山庄如日中天,没有任何帮会门派敢寻衅挑战,更没有人能与之抗衡。就如两个极端,江湖上一面是纷争不断,各门各派,各路人马,为不同的原因争夺、杀伐。白马山庄却从不跟其他江湖势力有任何纷争,因为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,没人敢争,他们不想要的,也无需去争。
石舞阳这个名字,在江湖上是个神话,就连在朝廷里也举足轻重。天朝时局外乱,遍地硝烟。石舞阳自小心怀家国恩仇,志向远大。在他一手建立起白马山庄后,陆续网罗天下骁勇善战的义士,打起一面尽忠报国的大旗,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富甲名流的资助。
江弄筝生于书香门第,家中三代,熟读四书五经,她又最喜汉书.游侠传,对英雄人物极为崇拜。长成后常常借机外出,游历江湖。因缘际会,先后拜于两位世外高人的门下,不仅学成一身武艺,还习得精妙的城防和机关术。
也是在那个时候,江弄筝与意气风发的石舞阳相识,两人一见钟情,又像是这浮沉乱世中相见恨晚的一对鸳鸯。两人私定终身,江弄筝也不顾家中的反对,又不断帮石舞阳走名访士,牵线搭桥,倾尽一切资助他白马山庄的事业。
石舞阳不断壮大他白马山庄的同时,多次经他在朝中为官的朋友举荐,表明白马山庄众人尽忠报国的决心,替朝廷出征抗敌,为国分忧的意愿。皇天不负有心人,石舞阳也终于得到了朝廷的认可。
白马山庄在奉旨抵抗外敌的那一年,石将军的名声也在战场上大放异彩,成为敌人的噩梦。他不仅武艺超群,勇猛果敢,又满腹韬略,深谙兵法。
石舞阳出征期间,随时都带着江弄筝这位美貌与智慧并重,惊艳众人的奇女子在身边。
潼关岭一战,石将军神速进兵,星夜兼程,竟比敌人预计的时间,提早了五天到达险要关口。虽然一路上没有半分懈怠,极速行军,导致中途部分士兵掉队甚至累死,但他们已把握住作战先机,设下重重机关埋伏,以逸待劳,最终大败敌人先锋部队。
汴河岸口,面对敌方三倍兵力的阵势,石将军单骑斩下三名大将,诱敌深入后,竟效仿淮阴侯韩信,背水一战,置之死地而后生。石将军的白马勇士,早已被他训练成神勇过人的死士,一遇敌人便是殊死相搏,毫无畏惧。埋伏在山上的两千名士兵,见敌军倾巢而出,便立刻乘虚攻入敌军大营。最后,两支部队前后夹击,敌人死伤无数,大败而逃。
几年的戎马生涯,石舞阳和他的勇士们,从出击抵抗外敌,到攻城拔寨,为朝廷收复失地,立下汗马功劳。
石将军善出奇兵,常常能够以少胜多,反败为胜,用兵有如神助,杀敌势如破竹!一时之间,竟成为朝廷上下谈论最多的话题。
当石舞阳带着他的勇士凯旋而归之时,当今圣上大喜,封官晋爵自不在话下,甚至破先例,大摆阵仗,鼓乐连天,命文武百官出城十里迎接。这时的石舞阳甲冠天下,不可一世,白马山庄的地位也迅速崛起,成为江湖上最具威严的一大势力。
受到皇上如此高的嘉奖和接待,免不了使得朝中的一些人眼红。石舞阳虽然武艺超群,能征善战,但却并不通为官之道。在他正处于人生巅峰,官位尚未坐稳之时,就遭人陷害,被贬出朝野。石舞阳经此一事,对自己曾经苦心报效的朝廷大失所望,胸中抑郁烦闷,愤愤不平。按照朝廷要求,他遣散了出征的部队,独身回往白马山庄。
可陷害他的人并未就此罢手,沿途之中派出刺客杀手,定要置他于死地。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,被派出的杀手一波接一波,石舞阳武功虽高,但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藏在暗处的杀手,并不是件简单轻松的事。甚至回到白马山庄后,仍然不断遭到刺客的骚扰袭击。被派出的刺客最终都死在了石舞阳的手上,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,石舞阳顺藤摸瓜,查出了幕后指使人,悲愤填膺,一怒之下就要去攻打。
就在这个时候,江弄筝把他拦了下来,虽然不甘却也没有办法:“对方是朝廷的重臣,所在之地皆有重兵把守,你我独身前往必有去无回,若是带着白马山庄的兄弟们前去,就正好中了对方的奸计。到那时,朝廷出动军队,生灵涂炭,不但白马山庄难保,还会因此背负上一个叛军反贼的名声。你之前为国家所做的一切,就全都白费了,还有那些跟着你出生入死,倒在战场上的兄弟也就全都白死了。我知你一生志愿,尽忠报国,建功立业,青史留名,解甲归田。可你若执意要报仇,怕是会落得个遗臭万年的反贼之名。”
江弄筝这番话,犹如一根彻骨的寒针刺在石舞阳的心头上,虽然痛,却拔不出来,虽然残忍,却很真实。
石舞阳只希望朝廷有朝一日能够查明真相,还他清白,重返仕途。可他想不到,这一生,他再也没有等到这一天的到来。
此时的白马山庄,已成为朝廷许多权贵的眼中钉,为了隐藏锋芒和防止杀手的偷袭,江弄筝命人大动工程,重新设计白马山庄的地理布局,并将几处重要地段迁移到了更隐秘,更易守难攻的位置。
对白马山庄的精心设计和大改,江弄筝一是出于对朝廷的防范,二是为了提防江湖上其他势力,日后趁火打劫。从此,白马山庄就成了一个声名远大,却很少有人到过的神秘之处。这两人也终于过上了一段太平无忧的日子。
白马山庄藏于群山之中,建筑古雅大气,风景秀丽如画。江弄筝温柔体贴,善解人意,在她日夜陪伴、安慰之下,石舞阳的心境也渐渐平静下来。这也是他们两人过的最开心的一段日子,心无杂物,避纷扰于世外,抛凡尘于青天,享极乐于人间。
可是,石舞阳并没有完全打消重返仕途的念头,英雄最怕无用武之地。大丈夫空有一身本领,却不能建功立业,光宗耀祖,是他心里永远解不开的结。漫长的等待中,朝廷不仅始终没有传来对他有利的消息,甚至又派了一群杀手来行刺。
虽然这群杀手,最终还是死在了石舞阳的剑下,可他的意志也已被消磨,心灰意冷。积郁成疾的石舞阳终无法释怀。举杯消愁愁更愁,物换星移几度秋,谁都想不到,一代英雄就这样郁郁而终。
此后,石舞阳这个名字,就成为了江湖上一个逝去的传说。
无首的群龙无法立足,白马山庄并非一般的江湖势力,他们忠君,爱国,有自己的信仰,有牺牲的精神。
新一代的庄主,有着任重道远的责任。
3.
入夜,黄昏刚过。
江弄筝依旧在梧桐树下,陆云展也依然静静地候在一旁,他们似乎在等人。
月下的灵心寺,庙宇大殿传出清脆有力的木鱼声,僧侣们弥弥诵念经文,渡红尘与往事,渡己。这声音在江弄筝听来,格外凝神定气,宛如身临宁静的云山之中,如梦如幻。
天地间静得仿佛一切都已消失,空的,一切皆空。
虚空之下,一切都是幻象,幻象之下,一切皆有法,成因,皆不空。
江弄筝空洞的眼神突然发光,亮如明星,这一刻,她前所未有的感受到,黑夜里繁星的重要性。
黑夜中,他们等的人,终于到了。
花草窸窣,脚步声还未接近,陆云展就已迎了过去。这步伐他再熟悉不过了,是高岳,他终于带着重要的信息回来了。
高岳虽然身壮如牛,可脚下的轻功却一点也不逊色,甚至比身法飘逸的陆云展还有过之而无不及,论长途追逐,他的体力实在比常人要好得多。
这次高岳去追的人,就是那个在白马山庄救出江弄筝和陆云展的神秘人,这人救下江弄筝后,将他们带到了这里,就走了。这个神秘人在白马山庄陷入混战之时,突然出现,又突然消失,对于外人来说,就像谜一样。但对于白马山庄的人来说,对他却再熟悉不过。
可他救下人之后,又置之不理的走掉,这是为什么?
陆云展神情迫切:“追到了?”
高岳点点头。
陆云展喜上眉梢:“果然还是高老哥厉害。”
高岳却叹道:“若非耐不住我日夜紧追不舍,片刻也没有停歇过,只怕是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陆云展顿时也败兴而道:“还是不肯跟你回来?”
高岳摇了摇头,道:“夫人呢?”
陆云展道:“正在等你。”
高岳道:“好,过去再说。”
夫人就是江弄筝,江弄筝在梧桐下,梧桐在月下,月下有灵,苍生万物。
月光洁白,黑夜漆黑,万物都在这黑白交错之间生长,繁衍,一代又一代,非黑非白。江弄筝和石舞阳的下一代,延续了他们传奇一生的成果,却并没有延续白马山庄昔日的雄风。
江弄筝背负着手,面向月色,微阖双眼,任夜风凌乱。
陆云展和高岳来到江弄筝身后,高岳低下头,惭色道:“属下无能,未能将少庄主请回来。”
江弄筝淡淡地道:“我都留他不住,你尽力了就好。”
高岳苦笑道:“少庄主这次还算客气的,没直接把我打回来。”
江弄筝在心中叹息,道:“这孩子,从小就性格孤僻,离经叛道,白马山庄从上至下,没有一个人的话他听得进去。后来想想,也只怪我们做父母的,他出生后,我跟舞阳就一直在外奔波,为扩大白马山庄的势力竭尽心思,后来为朝廷卖命,一出征就是几年未归……”
江弄筝深深吸了口气,长叹了一声,语气竟已有些哽咽:“在他成长的路上,我们几乎没有给过他陪伴,根本没有尽到父母的本分,也从未考虑过他想要的生活,反过来却一直对他严加要求,不论学什么、做什么,都是被我们逼着上,甚至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。我们从未认真问过他的想法,到最后,又怎能怪他不愿听从他父亲的遗愿呢?”
高岳和陆云展这两个血性汉子,听到这里已不免感到一阵酸楚,欲言又无话可对,异口同声轻呼了句:“夫人……”
江弄筝虽然背对着他们,可从他们的语气中,已能猜到这两个男人尴尬而又不知所措的神情,她随即话锋一转,道:“在这件事上,我与舞阳确有分歧,我不想逼儿子做他不愿做的事情,放任他不羁,随他心所愿,哪怕是他连庄主都不愿做,我也不再勉强。虽然他武学天分奇高,一点就通,几乎已继承他父亲毕生所学,可他却从不将他所学用在重振山庄这件事之上。我也知道,这是舞阳临终前一直未能放下,始终解不开的心结,但事已至此,哪怕这次白马山庄大难临头,也还是有我与所有山庄的弟兄们同生共死。一儿不愿回来,至少也是遵从他自己的意愿,别人勉强不得!”
高岳忽然插口道:“少庄主绝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。”
陆云展接着道:“他当然不是,那天若不是他出手相救,我们只怕已葬身在奸人之手了。”
江弄筝道:“我只要求你们记住一点,无论一儿做什么样的选择,无论这次白马山庄会变成什么样,我们任何一个人,都不能怪他,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,因为他不欠我们任何一个人的。”
“明白!”
“不过,”高岳接着又道:“我这次见少庄主,却感觉有点不一样了。”
江弄筝问:“哪点不一样?”
高岳道:“眼神。”
江弄筝听着。
高岳接着道:“以前我们想尽过各种办法让他回来,每次他都是不屑一顾,根本不愿在山庄里多留一刻,可这次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犹豫,看到了挣扎。”
江弄筝道:“或许是因为他看到了血。”
“看到了血?”陆云展和高岳都不明白。
“而且是很多的血。”
他们仍不明白。
江弄筝道:“他虽然表面对我们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,甚至有点冷漠无情,他的行为虽然桀骜不驯,有时甚至还很贪玩,可我很清楚,他的底子最是宅心仁厚。这次的事尽管他不知道因何而起,但在山庄看到这么多人惨死,我也受了伤,他早已动了恻隐之心。我本可以利用这点说动他回到山庄,带领大家破除危机,然后顺理成章任庄主之位的。”
陆云展道:“只不过这样一来,他这个庄主也做不了多久,因为这并不是他心甘情愿,真心实意想做的。”
高岳接道:“不错,而且威逼利诱的事,到了少庄主这,最后都会变成适得其反。”
江弄筝轻叹了一声,道:“总有一天他会想明白的,这个重任本就一直压在他身上,只不过他现在还不愿去面对!”
陆云展道:“那接下来……”
江弄筝打断了他的话:“接下来继续由我任庄主一职,我们这次遭受重创,要尽快安抚、救治好受伤的弟兄们,尽快恢复大家的气势。白马山庄现在没有真正的庄主,暂时退出江湖争斗,没有我的命令,任何人都不得再出去寻仇结怨。”
江弄筝继续道:“你们一定要记住,你们每一个人的命都很重要,决不能白白丢掉。我们现在首要的任务,是尽可能保存山庄的实力,留得青山,等庄主回来的时候,才有更多的资本来重振山庄,一雪前耻。”
陆云展道:“明白了,现在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做无谓的牺牲,不能把山庄最后的一点老本拼掉。”
高岳道:“请庄主夫人放心,我们每一个人都绝对谨遵钧命。”
陆云展突然感叹道:“为了少庄主,您真是用心良苦……他真应该早点回到您的身边来……”
哪一个做母亲的,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身边呢!
江弄筝更是时刻都在思念着自己的儿子:“一儿,你现在究竟在哪,在做什么呢?”
虽然,她希望石一从此以后,都能按着自己的意愿,过喜欢的生活。但是现在的白马山庄,又实在太需要他了,她也太希望自己的儿子此刻能陪伴在他的身边,能替她分担这份沉重而又煎熬的责任。
一个身为曾叱咤风云的江湖人物的儿子,真能如他所愿,一直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吗?
江河湖海,偌大天地,无处不是恩怨情仇,无处不是争名逐利,又有谁躲得过。
江湖,就是有人的地方,就是人争锋的地方,也是人挣扎的地方。
4.
石一在山谷里,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。
这里没有江湖。
天蓝地黄,山高水长。山谷中花香,鸟语。
这里有苍松、灌木、长草、清泉、奇石,还有狼!
群狼,十几头野狼结队而行,有序地沿着溪边漫步、前行。队伍中一只小狼跟在最后,左顾右盼,不时停下来独自戏耍、逗留。群狼前行一段,只好全都跟着停下来,等小狼跟上队伍,再走。这样走了一段,小狼又停了下来,狼群也只好继续停下来等小狼。反复几次,狼群们终于不再等小狼,由得它去,队伍很快就走远了。
掉队的那只小狼被狼群丢下,突然害怕起来,慌忙中拼命奔跑,好不容易追上了队伍。之后,它就再也不敢独自停留了,哪怕它再看到好奇的东西,也会紧跟队伍的步伐。
狼群用这样的方式,教会懵懂的小狼明白它们的耐心和秩序,因为狼的生存必须依靠群体狩猎,而非单打独斗。
狼群是一个大家庭,它们以家庭利益为核心,团结协作,其中领导着这群狼的狼王,也被称作头狼。头狼并不是狼群当中,最强壮最勇猛善斗的,能够领导整个狼群家族,头狼更多的是依靠它的智慧、经验和凝聚团队的气质。因为在野外生存,学会狩猎和避免被猎才是最关键的,而非各自争抢被豢养起来的食物。
狼群本来一直在向前行,搜寻猎物,头狼突然调转方向,朝着它们常栖息的地方奔去。头狼的嗅觉是这群狼当中最好的,同伴中没有谁会质疑它的判断,它从不让自己的族群失望,这次也不例外。
兴奋的狼群狂奔,它们并没有发现猎物,只有一个人,它们熟悉的人,它们的朋友。
狼喜欢温和、善良,没有攻击和征服欲的人,石一就是这样的人。所以,这群狼跟石一相处得非常好,这不单是因为石重曾经救过一次它们的头狼。
石一坐在狼群栖息的山丘。一身青灰劲装,一张俊朗的脸,高大矫健的体型,眼神中满溢着对这片大自然的享受。他有心事,可他的心事从来不会在眼神中流露出来,更不会写在脸上。
看到向他狂奔而来的狼群,石一发出那爽朗的笑。此刻,他心中也的确高兴。这群狼是他的伙伴,也是他的朋友,更是他目前以来最好的朋友。看到自己最要好的朋友,谁的心里都会是高兴的。
狼群在自己的领地有栖息处,有遮风避雨的山洞,有经常狩猎的范围。石一和它们一起吃、住、玩耍,有时也会参与它们的狩猎,多数时候他都是跟在附近观察,并不会一起去攻击那些动物。狼群中如果有受了伤的,他就帮着给它们包扎、治疗,处理伤口。他和这群狼的相处、合作,简直亲密无间。他也享受和它们这样一起的生活。
他离经叛道,远避人群,总是独来独往,孤僻冷漠,在外人看来,他是如此孤独。
他宁愿和狼生活在一起,也不愿卷入人群的纷争之中去,他是真的孤独吗?
星月夜,小篝火,石一正在山洞中熟睡。他很少做梦,总是能睡的很沉,这世上好像没有什么事能令他睡不着。突然,一阵尖锐刺耳的狼吠声将他惊醒!狼的叫声他听过无数次了,也十分熟悉,可刚才那样的叫声他还是头一次听到。
他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,但却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。他急忙冲出山洞,眼前所看到的情景既熟悉又陌生,恍惚间不知所措。
熟悉的是他的那群狼伙伴,每一只他都认识。陌生的是另外一群狼,七八只完全陌生,还充满着敌意的狼。两群狼本来在对峙着,突然看到一个人出现在这里,那群满带敌意的狼变得格外紧张,全都毛发倒竖,利爪翻出,冲着这人龇牙低吠。
石一这时也明白发生什么事了。
狼虽然都有自己的族群,有自己的领地,但有时为了更好的狩猎,获得更丰盛的食物,狼群之间通常也会发生领地争夺,相互撕咬的情况。眼下正是另外一群狼发起的挑衅,要来抢夺这片原本属于这群狼的领地。狼群一旦做出真正展开争夺的态势,通常都是计划了许久,不达目的绝不会轻易放弃的。
石一向前迈了几步,本以为这样做,会令得那群狼变得更加紧张,或是向他发动攻击,但没想到,那群狼在发出一阵低沉凶狠的吼叫之后,竟都慢慢离开了。
他更没想到,这场领地争夺之战并不是还没有开始,而是已经结束了。因为他发现草地上躺着两只年轻的公狼,身上多处受伤,血迹斑斑,已然奄奄一息。不幸的是,这两只狼都是他所认识的,是他的伙伴。其他的母狼和幼狼围在它们身旁,一只幼狼伸出它小小的幼爪不断轻抚着其中一只公狼的身体,两只母狼慢慢地在舔着公狼的伤口。
星月暗淡,四周寂静无声!
又仿佛那群狼在进攻之前那样悄无声息,静得令人毫无防备。
石一也已沉浸在这沉痛的夜色中,竟到此时都没有发现狼群中少了一只狼,谁都不知道头狼去了哪里。它是走散迷路了?还是半路被其他狼群攻击了?没有人知道,它也再没出现过。总之,这场领地之争,胜利的一方已经离去,但它们还会再回来,等它们再回来的时候,眼前的这群狼也已经离开,重新去寻找其他栖息之处了。因为,它们输了。
它们怎么会输的这么惨?今晚,头狼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,这是不是导致它们输这么惨的原因?群狼无首,一盘散沙,又怎会斗得过一群在远处早已准备许久的敌人呢!
弱肉强食,胜者为王,本就是狼群之间的生存法则,也是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,没有人能改变这一切,石一当然也不能。但他至少应该在这场狼群之间的争夺中,学到一些东西。群狼不能独存,人也是。
这是不是也是狼群的江湖?我是不是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江湖?
在天色将要破晓之时,山谷里四处都响起狼吠的长鸣,石一终于听到了群狼所发出的哀嚎之声。这阵惨烈、瘆人又震惊的哀嚎声,令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。
5.
竹林,宁静素雅,像微风一样轻轻铺展开来,林立在这片天地交汇的碧色山间。
厚石古道,石板上青苔满布,两翼茂林修竹,像极了燕承雪从落霞谷出去的那条道路。小路,青色的山岗已在眼前,灵心寺的庙宇展露一角,阳光从密林间透出一线金芒,照在燕承雪面无表情的脸上。
他要杀的人就在前面的寺庙里,这次他必须抛开所有的杂念,这次他必须完成任务。
他还没见到白马山庄的庄主,但他见到了路常安。最想见到的人没有见到,却见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,命运往往就是这么弄人。这个一直被他利用的人,这个此刻还被蒙在鼓里的人,燕承雪又怎敢直面他?
“燕兄弟,你怎么到这来了?” 路常安一脸惊喜的表情看着燕承雪。
燕承雪连头都没有抬起来看他,一双拳头握得紧紧的,眼睛望着地上。
过了很久,他才慢慢地道:“我来找你们庄主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?”路常安又惊讶道:“这里只是一间寺庙,没有人会想到我们在这,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?”
燕承雪没有回答。
路常安脸色立刻就变了:“有事瞒着我也不说,你还把不把我当朋友了?”
燕承雪还是没有说话。
可是,突然有一个声音替他回答了:“或许,他本来就没把你当朋友。”
声音来自庙宇大门的梁顶上,陆云展不知什么时候,竟已坐在了上面。
路常安转过身,问:“你这话什么意思?”
陆云展道:“那天我们和其他门派大战,难道你没发现他非但见死不救,简直连动都没动一下吗?”
路常安像是在努力回忆,神情苦涩,又反问燕承雪道:“我怎么没发现,他说的是真的吗?”
“你是太把他当朋友了。” 陆云展叹息道:“如果真是朋友,他那天就应该揭露那些人的阴谋,或是出手相助。”
路常安的脸色已经变得有点难看了:“可是那天,你确实连话都没有站出来说一句。”
燕承雪还是低着头。
陆云展道:“所以,我怀疑他根本就是同那些人一伙,派来刺探情报的。”
“你错了。” 燕承雪终于开口了:“我从来都不是跟那些乌合之众一伙的,我就是一个人。”
“哦?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?”
“我是一个来取你们庄主性命的人。”
陆云展笑了:“好,你终于肯承认了。”
路常安却像是被雷电击中了耳朵,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是真的,他不敢相信,这些话是从燕承雪口中说出来的。
但现在已由不得他不信,因为燕承雪又补充了一句。
“我只要你们庄主一个人的命,所以,请你们让开。”
路常安突然暴跳如雷,怒吼道:“你说什么?你敢再说一句,我就先要了你的命!”
燕承雪冷冷地道:“我并不想要你们的命,路大哥,你不要逼我。”
“给老子滚,你没资格这么叫我,你若敢再上前一步,我立刻就杀了你!”
燕承雪的确不想杀他们,可他们也绝不会放燕承雪进这个门,除非,从他们的尸体上踩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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